源起
長者安居協會(下稱本會)為非牟利慈善團體,為幫助經濟有困難之人士使用本會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,特別設立<慈善計劃>,讓未能符合社會福利署/房屋署/房屋協會津助資格,並有經濟困難及缺乏支援的人士,可免費使用本會的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,以獲得全面關顧。
有關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資料,請瀏覽以下連結:
「室內平安鐘」
「平安手機」
申請資助之參考原則
不設年齡限制,有需要人士只需符合以下條件 :
1. 長期病患者、或殘疾人士;及
2. 未能符合社會福利署、房屋署、房屋協會的津助資格以使用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資格的人士;及
3. 有經濟困難致未能負擔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費用;及
4. 符合本會慈善基金所訂定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(如下表),並通過審批。
#入息項目包括(但不限於):工資、長俸、子女供養、代聘請外傭 (本會預設為每月$4630)、股票等相關收入、保險 (年金/每月獲得款項及紅利)、每月透過逆按揭獲得的款項、出租物業所得收入等等。
每月總收入
資產限額
單身人士
$10,430
$374,000
夫婦
$15,810
$568,000
% 資產項目包括 (但不限於):個人活期和定期存款、聯名戶口內的活期及定期存款、股票戶口內之結餘等等。
*公屋租戶優先
*本協會保留計劃之最終審核權
接受資助個案例子
1. 領取綜援者、獨居、及有長期病患的申請人 (並因個人情況,而未能獲社會福利署資助使用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的申請人)。
2. 獨居公屋 (或雙老住戶),年齡介乎60-64歲而資產符合房屋署/房屋協會的津助資格,但因未有領取傷殘津貼或具醫生證明,而最終未獲房屋署/房屋協會資助。
3. 獨居公屋 (或雙老住戶),因仍登記子女於戶籍名單內,但子女實際不同住、及沒有能力提供經濟援助。
4. 缺乏家人支援、每月入息及資產符合本會慈善基金 (見以上列表) 所訂明的金額。
5. 未能獲社會福利署、房屋署或房屋協會資助之同住申請人(例如因同住的配偶或家屬已獲有關機構/單位批出資助,故不再批出津助予申請人)。
6. 未能獲社會福利署、房屋署或房屋協會資助購買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之附加配件如閃燈裝置之申請者。
7.因家庭、經濟及身體健康狀況發生突變,但短時間內又未能獲得任何政府資助,致不能負擔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費用的申請人。
不接受資助個案例子
1. 入息及資產超出本會慈善基金訂定的限額 (見以上列表)。
2. 除自住物業外,在本港或海外擁有另一物業(例如: 車位、住它或任何可出租的單位或土地),而不論該物業有否為申請人產生任何租賃收入。
申請方法
有意使用本會慈善服務的申請人,可自行或由親友協助 (亦可透過地區中心社工及其他地區團體人士) 填寫申請表,並連同相關的經濟證明文件,一併透過以下方法遞交予 本會 慈善個案管理部:
1. 透過Whatsapp 發送至 5501 3691;或,
2. 電郵至: cm_dept@schsa.org.hk;或,
3. 傳真至 2306 1106;或,
4. 郵寄至: 香港九龍何文田愛民廣場2樓S2 長者安居協會 (註明: 慈善個案管理部 收)
提交證明文件
申請人 (及其配偶) 須同時遞交以下經濟證明文件之副本,例如:
1. 過去6個月的銀行存摺記錄(並連同首頁姓名頁);或,
2. 社會福利署發出予 「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」 或 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受助人」的「申請獲准通知書 / 調整援助金額通知書 / 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」予本會。
申請須知
1. 本會保留慈善計劃審核之最終決定權;
2. 請按申請表格內的要求,提供相關資料及經濟證明文件,否則會影響申請及審批工作之進度;
3. 因應私隱條例之要求,申請人必須簽署表格內之聲明 (即同意及明白協會對個人資料的使用),否則可能導致本會無法處理申請、或向申請人提供服務;
4. 本會有權按慈善計劃的儲備狀況,或覆核後之使用者的近況,而決定延長、或即時終止豁免、或終止贊助使用者有關服務費用之期限,或轉介至其他合適之資助機構;
5. 有需要時本會將安排家訪,以更準確評估申請人或使用者的近況,並覆檢相關資格;
6. 成功獲得「一線通平安鐘™」服務費用豁免的使用者,均可能需接受捐款者、報章、雜誌之訪問,以讓大眾及捐款人了解基金及本會服務。